略论陪审团制度
易放纵犯罪。尤其是在当代,许多犯罪手法呈现多样化,科技犯罪日渐增多,陪审团成员由于相关知识的缺乏对这些案件的事实问题很难做出裁定,而无罪裁决的做出则让公众难以接受。因此,在刑事诉讼中,陪审团审判的范围日益缩小,有关资料显示,美国只有3.4%的案件适用陪审团模式,在英国,只有2%-3%的案件适用陪审团审判案件。三、陪审团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兴衰及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改革的新构想(一)陪审团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兴衰面对司法民主的呼声,大陆法系国家根据其所遵循的职权主义原则创设了另一种陪审模式——参审制,陪审员以个人名义参与案件的审理裁决,陪审员有权与职业法官共同主持庭审活动,并享有与职业法官平等的表决权,按多数原则确定最终的裁决。参审制可以避免陪审团制的繁琐程序、庞大支出、法官与陪审团之间的矛盾以及因陪审团不懂法律而造成的裁判错误等问题,其最大优点在于法官和陪审员能够及时沟通、交流和限制法官滥用审判权。⑦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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