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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才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在界定公益诉讼的时候这样定义“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团体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相对人法律责任的诉讼活动”。由此可见必须是侵害到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赋予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一个限定条件就是必须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律强调“众多”意在体现出社会公共利益的含义。如果仅仅是侵害个别、少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则消费者协会不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只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才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前提。最后,消费者协会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我国可效仿美国“白宫请愿”的模式。可以在省级及省级以上设立的消费者的网站上开设一项“消费者请愿”的模块,根据自己受侵害的情况或者针对经营者的不法行为提交诉讼请愿书,把诉讼实施权让给消费者协会,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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