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空间隐私权的侵权法保护
品推销,寝室商品推销员的寝室推销活动对大学生空间隐私权,生活安宁权,财产安全权构成巨大的威胁与破坏。对于物理空间的直接或者间接侵入,导致原有隐私完满状态不复存在。虚拟空间,主要指网络以及电子存储设备还有人类思维活动抽象空间,这类空间不一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是它同样需要现实世界的物质载体。比如,电脑、U盘、人的大脑。这些物质载体当出现被人格化以后,具有隐私空间的性质,就成为空间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了。虚拟隐私空间还可以进一步的划分为电子虚拟隐私空间和思维虚拟隐私空间,电子虚拟隐私空间中电子网络的发展是十分迅速的,大部分大学生都是网络用户,在网络上存有大量的个人隐私,网络隐私空间也构成大学生空间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智能手机的普及化,储存大量个人隐私的智能手机也构成大学生空间隐私权的组成部分。而因为手机的丢失,网上账号被窃取导致的大学生隐私被泄露,最为典型的是大学生经常接到各种推销广告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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