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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学生空间隐私权的侵权法保护

型的是大学生在寝室中使用违禁电器的问题,高校管理人员检查并没收学生的违章电器的事情在学生中就引发了激烈的讨论。学生认为这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财产权甚至是住宅权,抵触情绪极大,导致宿舍管理工作难上加难④。笔者认为大学生与寝室的关系属于民事租赁关系下的平等关系调整范围,大学生在租赁的寝室内的活动不受任何人的干涉与侵扰。而各大高校对大学生寝室都有检查卫生和违禁电器的惯例,笔者认为这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大学生受国家培养,学费、住宿费甚至生活费、学习就业都在国家包办的时代遗留的产物,早已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了。大学生的寝室是属于大学生的私人空间,存在大学生的隐私利益,高校甚至有的时候在大学生不在寝室中进入大学生寝室,这是对大学生空间隐私权的严重冒犯。同样,大学生生活在一个群体环境中,必然存在共同的隐私利益,那么是否存在集体隐私权呢?回答是否定的,但是大学生享有共同的隐私利益的时候称之为相关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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