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疑难民事纠纷调解障碍及对策
诉案件、定纷止争、创建基层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旧的传统习俗对调解工作的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社会文明和法制建设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由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进程不尽相同,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在发达地区以及欠发达地区的城市中,旧有的风俗习惯已经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人们的民事行为以及纠纷的解决也都是遵循当下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但在那些欠发达地区的基础农村,尤其是贫困区域的农村。人们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还在延续着旧时的传统和习惯。日常民事行为和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方式都还依赖于传统习惯的调整。例如在北方很多地区,经媒婆或媒汉介绍的亲事,如果在典礼之前男方反悔的,则不能请求返还彩礼;如女方反悔则应返还所有彩礼。再如农村各个姓氏家族对祖坟及其周边风水的保护也被视为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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