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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专利制度的垄断性利益与社会利益

在一两家企业。权利人利用专利制度,滥用专利权利,该行为就会超越专利权的正当界限或背离法律设定该权利的初衷。三、创新和垄断的平衡(一)反垄断法对专利权不合法垄断的规制日本、欧盟、美国等国家是经济、科技比较发达的国家,这得益于其对专利权的保护。尽管如此,它们也很重视对专利权垄断进行规制,都用反垄断法规制了该行为。它们不光有原则性的规定,比较强的专门性法律法规也是比较完善的。我国应如何完善反垄断法?首先,要有具体的规定来与第55条的原则性规定相配套。我国反垄断立法过于原则,与此有关的内容仅在第55条作原则性的规定。更具体的规定包括要严格区分专利权垄断的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罗列典型的专利权非法垄断表现形式、反垄断的兜底条款及审查原则等。其次,加强行政立法。由国务院批准一个相关的执法指南,有利于在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中适用。最后,提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地位,建立权威的监管机构。没有监督的权利是社会矛盾激化的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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