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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平衡专利制度的垄断性利益与社会利益

结合。引进强制许可后,创新技术以一定费用被许可给其他企业,市场上同样功能的产品不断出现,这将有效的减少专利的垄断。那么如何完善呢?笔者认为,首先要设置初步审查,使得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在行政诉讼期间内可以实施该专利。这样的制度设置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利用诉讼程序来拖延许可的事宜,等到行政诉讼程序终结,很多专利强制许可已没有意义,强制许可制度的设计目的就无法实现。其次,保持此种制度的灵活性,与国家经济政策相结合。最后,完善许可费用计算,使其更加方便、更具操作性。四、结语“知识产权法是以利益平衡为基础的法,利益平衡构成知识产权法的基石。在知识产权法中引入并切实贯彻利益平衡原则,可以保障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利益各得其所,在总体上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效用。”⑤具体到专利制度,也是要实现一种理想的平衡:技术拥有者的垄断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法律背后是商业,案件背后是利益”。如何实现二者的平衡就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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