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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立法评析

及构成要件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是:(1)由经营者所为。即行为人是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2)在市场交易中所为。即行为发生在商业买卖或提供有偿服务的过程之中;(3)以竞争为目的。即非一般侵权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而是与竞争有关的行为;(4)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形成了许多交易双方都默认和遵循的道德规范,约束着交易双方。把这些商业道德规范予以法律效力是社会经济正常秩序的要求。违反这些要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交易者和消费者的利益,是于法不容的。可见,反不正当竞争法既是商业竞争的规则,也是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利剑。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假冒行为假冒行为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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