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以检察权构建行政权的法治监督机制
法制博览2014年第4
浅析以检察权构建行政权的法治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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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行政权监督有其自身的优势和存在的必要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当前我国的行政权监督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而检察权监督因其特点和自身的优势可以解决行政权监督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检察权来监督行政权有利于加快实现我国法治化的进程。【关键词】权力;监督;行政权;检察权;途径一、进行行政权监督的必要性我国的行政权监督是指党、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进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广泛且系统的监察和督导,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其贯穿于行政权力产生和运行的全过程。[1]权力是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释放出正面能量,服务于公共利益、造福于民,也可以释放出负面能量,满足私利,腐蚀于人。故此,有必要用监督的手段制约权力,使权力能够发挥其最优益的效力。对行政权进行监督亦是如此。由于当代行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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