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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法制社会中公民意识培养

。一、国人公民意识现状(一)缺乏权利义务意识对权利的漠视是国人的普遍心理。其中包括部分国家公务人员或者执法人员对普通公民合法权利的无理干涉。还包括公民本身对拥有的权利认识不清,无法拿起手中的权力,维护自身的权利。很多人从来没有想过要当人民代表,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很多村民心中只有书记的“命令”,没有法律允许还是不允许。这样的公民意识更加让一些“村官”对法律产生漠视,对自身的责任无视。其心中只有“利益”。(二)独立的主体意识缺失尽管我国处于法制社会,但是,封建主义的“臣民”意识仍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以至于国人的主体意识被严重束缚。市场经济环境中,价值多元化已经成为价值观念的主流意识,尽管人们已经对自身利益的价值实现表现的更为积极和主动,但是,在很多时候,还是更加倾向于“等”、“靠”、“要”,例如:住房、薪酬以及职称等等。这些说明,人们缺乏主人翁意识,其对社会义务具有逃避心理。(三)法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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