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何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
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解决劳动与社会保障纠纷的法庭,主要解决社会保障领域之内的案件。比如处理不履行支付义务的行为;处理不缴纳法定社会保险金的行为;惩办挪用、贪污保险基金的犯罪行为等等。设立这样一个专门法庭,一方面,能够体现出党和国家对社会保障立法工作的重视;另一方面,简化法律程序,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真正得到保障。四、结论综上所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着13亿的人口。那么如何建立一个能够覆盖面积如此之广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这就需要我们立足于国情,借鉴发达国家关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经验,逐渐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工作,不断改革、不断创新,最终建立一个适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参考文献:[1]郑功成.: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的里程碑[J].中国劳动,2011(01).[2]张春荣.论我国社会保障法的建立和完善[J].才智,2010(14).[3]杨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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