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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浅析当前渎职犯罪的特点、发案原因及预防对策

对渎职侵权犯罪警惕性不够特权思想的存在,导致一些公职人员不能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出现不履行职责、滥用权力等违法犯罪行为。首先表现在责任意识不强,不作为。由于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着政府权力本位思想,重实体轻程序,工作随意性大,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在用权时常常出现“该为不为”的情况,酿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后果,成为各种玩忽职守型渎职犯罪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表现在官僚主义作风作怪,乱作为。官僚主义会导致一些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或不正确行使权力。主要表现就是公职人员受经济社会影响,价值观念发生扭曲,将公权力当作自己的私人资本,摆官老爷的态度,插手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相关事项,引发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等犯罪。如周某滥用职权一案,其滥用职权,通过让下属制作虚假笔录等手段,擅自将拆迁户的违章建筑认定为集体生产用房,给国家造成187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二)综合素质不高,对渎职侵权犯罪了解不多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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