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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夫妻财产分割过程中第三人的程序保障

成合理协议时,需要借助于人民法院解决。由于在夫妻双方未签定离婚协议前,履行婚姻义务并且夫妻双方有共同的目标,所以离婚前无论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合法债务均被视为共有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对于上述法律规定,并没有清楚的指出在解决问题时对第三方的权益保护,就造成了和我国在《民法通则》等法律中的相关条令产生偏差的情况[1]。对于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做出了解释,解释的主要内容是债权人有权利在当事人的夫妻财产问题已经做出处理后向夫妻双方申张自己的合法权利,并且在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在时产生的合法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除非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能够拿出明确的证据证明此项债务为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与债权人签订的个人债务,或者在债权人了解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双方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外的负债由夫妻双方中一方的财产进行清还[2]。上述规定和解释表明,在夫妻双方存在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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