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西藏民族教育法制建设的思考
地区的发展需求和经济水平,制定相应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其次,由于西藏地区是一个拥有自己语言和文字的地区,所以要考虑到当地的文化特色,尤其是是在双语教学上要作为重点来保障;最后,由于宗教的影响,在制定单行条例、自治条例时应当与宗教文化相结合,充分发挥其对西藏少数民族教育的积极作用。(三)建立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听证制度目前西藏地区少数民族教育立法存在许多问题,其中主要体现在内容比较笼统、可操作性差、流于形式。因此要想制定出符合西藏地区的法律、法规,设立听证制度是不二的选择。当前,我国各地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当涉及到公共利益时,会考虑到进行听证程序。而对西藏这种风俗习惯浓厚、经济模式特殊、语言文字具有民族特色的地区,更需要通过听证制度来制定出符合当地需求的法律、法规。听证制度的引入,不仅可以缓解以上问题;同时,通过在听证过程中听取权威教育专家、当地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可以制定出便于操作、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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