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金融法制的研究
视农村,逐步倾向农村,加快农村金融改革进程法制化,成果法定化的进程。(二)完善农村民间金融立法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需求日益增加,但是正规的金融机构对资金借贷有规模大、时间长等要求,农村小额、高频资金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这就为农村民间金融发展提供了空间。由于民间金融缺乏完善的立法,监管机制落后,许多违法金融活动日益猖獗,如高利贷、非法集资等严重干扰了农村金融的健康发展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因此,必须完善民间金融立法,对这些活动加以监督控制。首先,需通过法律明晰农村金融的产权制度,对投资者的权利及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充分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的同时对其进行合理监督,使得农村产权制度逐渐完善,农村民间金融逐步走向规范法;其次,通过法律引导民间金融机构规范化与合法化,明确限定民间金融机构的设立标准,适当鼓励私有股份参与银行股份制改革,将原本的非法资本引入到正规、合法的渠道。(三)建立专门的农村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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