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浅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

与值班律师挂钩,直接向当天值班人员指派援助案件,充分调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服务大厅值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实现法律援助机构与社会律师在服务中互惠、在互惠中服务。四、结语我国的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制度虽然起步晚,但是它法治国家的建设中有着重要。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值班制度是贯彻落实宪法“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该项制度应该在运行的过程中逐渐得以改善推广,使其成为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和律师履行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制度。参考文献:[1]李天忠,徐琼.构建我国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J].中国司法,2011(11).[2]王淑华,张艳红.探索中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J].中国司法,2009(05).[3]法学会同安分会司法局活动组.外来人口法律援助案件的特点、问题及对策探讨[Z].2010-7-30.[4]数据来源于同安法律援助中心[Z].
<<上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