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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容隐制度对于当代法律和社会的影响

化的体现,也被认为是人之常情。同时,容隐制度在世界范围内能够被很多国家和地方的人们所接受,因为“法律无外乎人情”。[1]在澳大利亚的一个案件中,当法官了解到如果妻子作证证明丈夫有罪很可能导致离婚的情况以后,果断取消妻子作证的义务,并且判定丈夫无罪,这说明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容隐制度仍然能够被理解和接受,并且具有强大生命力。其实分析容隐制度的产生原因的时候,我们会发现:除了有法律政策方面的因素外,人类对于亲人的感情和道德因素在其中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容隐制度的发展过程中,汉代是一个重要的朝代。[2]在汉代,容隐制度以“亲亲得相首匿”的法律形式出现,从此以后,容隐制度作为一项法律存在,它即承认了封建伦理,又把其上升为国家意志,并且这种制度延续了上千年。通过容隐制度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出:容隐制度在中国历史上从无到有,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和承认,并且范围也越来越大,同时容隐制度也逐渐从法定义务过渡到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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