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容隐制度对于当代法律和社会的影响
的效力。由此可见,强迫亲属作证明的代价高昂,效率很低,所以从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应当考虑容隐制度的合理性。(三)保护亲属之间朴素的人性“亲亲”思想在中华数千年的文明史上早已经深入人心,这种思想的基础就是人与人之间朴素的道德。其实人性基础是立法之本,不要为了办理案件的需要不断损害这已经日渐薄弱的朴素的亲情,长此以往,我们将终尝恶果。(四)使和谐社会的观念真正深入人心我国法律需要正视容隐制度存在的道德基础,而不是把法律的精神过于绝对化,使之成了逆于天理人情的怪物,成了破坏人类之间淳朴真挚感情的刽子手。现实当中发生的很多案例都很需要我们深入思考其发生的深刻原因。和谐社会不应只是表面上的和谐,和谐应当是深入人心的,应当是人们心悦诚服的,应当是有生命力的。参考文献:[1]范忠信.中西法文化的暗合与差异[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史广全.中国古代立法文化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上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