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展史上肉刑制度留废探究
于蚩尤作乱。而事实上,肉刑出现于原始社会末期,随着原有的公有制被打破,阶级分化的出现使得复仇成为一种习惯,而肉刑制度便是复仇在经历了复杂而自然的变化后产生的一种结果。人们使用肉刑来达到惩治犯罪和复仇的目的。二、肉刑制度留废争议的起源历史上著名的“缇萦救父”事件,是导致汉文帝废除肉刑、改革刑制的直接导火索。汉文帝十三年,“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当传”“少女缇萦…上书曰:‘妾父为吏…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汉文帝怜悯缇萦的孝心,遂下诏:“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无由至…。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自此,肉刑正式从刑罚制度中被废除。然而这一举措也引发了日后历朝关于肉刑制度留废长达一千多年的争论。三、我国历朝对于肉刑制度留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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