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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用社等机构在经营时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长此以往这类问题甚至会导致该机构的破产,这也与国家在相关方面没有明确的条例规定有关。三、对我国银行监管法律中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如果想提高我国在银行监管中的相关法律效力,首先要完善该方面的法律条令,使相关法律能够具有一定的层次条理性,在制定相关法律时应该考虑到条例间的抵触情况并且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对已经颁布的法律中出现的互斥问题,应该根据现有情况保留其中比较合理的条例[5]。在发展过程中注意对存款保险的相关制度进行完善,我国于2006年颁布的《破产法》对破产相关的内容做出了规定,但是还缺乏对金融机构的破产进行合理的规范,所以我国需要结合本国国情和未来的发展需要,对我国在破产方面的立法进行明确的规定和说明,让我国的银行监管切实的做到有法可依,并且在制定时还要通过对相关实例进行分析,得出最适合我国发展需要的相关条例,结合其他国家先进的思想,建立出具有我国独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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