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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量刑程序中的独立性

是不提出量刑建议的;被害人以及诉讼代理人更加着重在赔偿问题上,希望通过法院的审判得到合理的赔偿;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则是将辩护的着重点放在无罪辩护上,若辩护律师即对本案实行无罪辩护,又向法院提出量刑的辩护意见,则显得相互矛盾,使之陷入两难之中。因此,量刑问题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则显得不被重视。控辩双方在辩护程序中,都致力于定罪方面,并不针对量刑展开激烈的辩论。量刑的裁决也没有完全的公开化,这很容易导致法官滥用其自由裁量权。二、美国法中的量刑的分离模式在美国的刑事诉讼法制度中,定罪与量刑是完全相互分离的。美国的刑事审判程序划分为两部分:一是具有对抗性质的定罪程序,二是量刑听证程序。通常情况下,陪审团在通过庭审对被指控的被告人进行裁判,当被告人被确定有罪之后,法官在专门的“量刑听证程序”中作出量刑裁决。陪审团和法官相互分权的机制,为定罪和量刑的分离做了铺垫。在美国的量刑听证程序中,法官会分别去听取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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