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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大王”郭家富借款案宣判 赔本金3000多万
郭家富500万元,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借款期限为2011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29日,富建公司和郭芳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后的10月5日,郭家富、李霞和重庆家富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后简称:家富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约定家富公司为郭家富与李霞于2011年9月1日签订的《借款<<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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