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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女方登记名字没出钱 分手后法院判其得20%份额
和对《婚姻法》的误读带来的。法官提醒,《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离婚时一方婚前贷款所购不动产的处理作出了规定,规定的本意是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不能一致,则一方得房,一方得补偿款。而这种规定容易被误解为,“婚前登记在谁名下,离婚时房屋就归谁,即便双方是一同还贷的”。这种误<<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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