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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耽误出国行程 诉宾馆未尽“叫醒”义务

履行好“叫醒”胡先生服务的合同义务,并因此给胡先生造成损失,显然是有责任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由于宾馆履行“叫醒”服务的合同义务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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