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借口还债,实为劫财

罪的威胁具有实施的急迫性,其效果就是使被害人当场受到精神强制而失去反抗意识。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和要挟,一般只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或压迫感,精神强制不如前者急迫,被害人在决定是否交付财物以及日后何时交付财物上,具有选择余地。具体到本案,首先,从劫持到取得钱的过程中,犯罪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