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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角度看“消费者”含义之争
费者权益的肆意侵害,以及频频爆发的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这时,人们发现必须制定一些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法律规范,必须打破原有民商法的传统原则和做法,强调国家或政府对国民经济实行适度地干预、调控和管理。于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律规范或规范性文件逐步出现,并开始发展为我们<<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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