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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角度看“消费者”含义之争

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该部法律的宗旨和精神并没有很好的理解和把握。在学界,有很多学者至今不承认经济法这个新兴法律部门的存在,同时固守传统的民商法的法律精神和原则,总是试图用旧的思维和方法去判断和解决新的问题。在司法和实务界,更是少有人对《消法》的立法宗旨加以认真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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