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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角度看“消费者”含义之争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这与《消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目标是完全一致的。反之,将这种行为排除在《消法》保护范围之外,则与《消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目标完全相悖。因此,笔者认为:应对现行《消法》进行修正,明确地将知假买假者纳入消费者的范围加以保护。(四)关于非契约消费的<<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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