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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买卖新规则

的所有权保留规则,出卖人享有取回权,另售权、不足货款的追偿权;而买受人则享有回赎权、剩余价款的返还权、销售价格不当的质疑权等。出卖人取回权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只有当买受人存在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或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或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等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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