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西农村地区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考察

定:“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 多民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