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西农村地区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考察
作规范化建设,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不断提高调解工作规范水平。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所创新,创造出更多新型、高效的调解模式。六、调解协议《人民调解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