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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地区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考察
们不愿意因为一些纠纷伤了和气,所以这些矛盾比较容易化解。二是人民调解员一般是村委主任、乡镇干部,他们熟悉当地语言、了解当地风俗习惯、调解方式得当,在群众心中有一定的威望,群众愿意服从。《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确立了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在特<<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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