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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及风险防范

表示的原则,也减轻了公司为确认股东资格而引起的负担和纠纷。“所谓公示主义是指商法当事人对于涉及利害关系人利益的客观事实必须向公众显示,以便利害关系人可以了解。”[5]然而在经济生活中,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对于公司战略、运营和决策方面必然扮演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其意志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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