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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继承地位
还能解决目前《继承法》不能解决的诸多问题。首先,当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利时,孙子女、外孙子女仍可能以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身份参与继承被继承人遗产。而当被继承人既无合法有效遗嘱又无其他法定继承人情形下,还可以避免使其遗产在有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至亲的情况下而沦为绝产这种有违常<<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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