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浅议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法定继承地位

发生,其子女也会因“无位可代”而不能继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这表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代位继承地位并不稳固。加之孙子女、外孙子女非法定继承人的先天缺欠,最终不利于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权益的保护,恐怕也有违代位继承制度的立法本意。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