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若干问题研究
事关系,双方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民法等私法解决,因此,用工单位不能成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对于非法人企业来说,由于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非法人企业的负责人可以成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这是本罪自然人犯罪主体的来源之一。一般情况下,个体经济组织指的是<<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