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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贯彻“新国五条”为契机落实房地产调控
对房地产征收物业税,并以物业的持有作为课税前提、以物业的价值为计税依据。我国现行法规对普通居民住房采取的是一次性收取70年土地使用费用的方式,这就导致了购买与交易环节成本高、持有物业环节成本低的现状,一些地方政府因此在短期内大量卖地,以一次性收取未来70年的土地红利,这是<<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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