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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审视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然人和法人应有可能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以违背商业行为的方式披露、获取后使用处以其合法控制下的信息:——其在下列意义上属于秘密,即其作为一个整体或作为其组成部分的确切构造和组合,未被通常从事该类信息工作的领域内的人们普遍知悉或者容易获得;——由于是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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