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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诉交易制度下的沉默权规则研究
也就限制了沉默权的消极作用,也是辩诉交易的应有内容,“抗拒从严”应予以取消。(三)案件审判阶段应确立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后,审判长应告知被告人有权对指控的事实作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有权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保持沉默或有权对有关个人基本情况之外的问题拒绝回答。将“讯问”改为“发<<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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