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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预约定价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方法、可比对象及其适当调整、未来时间的临界假设等内容。预约定价协议的签订主体一般为一国或多国税收征管当局与纳税人。根据主体数量不同,预约定价安排可以分为单边预约定价、双边预约定价和多变预约定价。预约定价制度与传统上对转移定价的事后调整办法不同,实质上,是在事前对有可<<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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