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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一起公安行政赔偿案件
当考虑该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在共同致害的案件中,不作为并非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对于损害事实的出现仅起到次要作用,具有较小的原因力;第三人刘某的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才起到直接的作用,是主要的原因力。基于这种考虑,根据原因力的大<<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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