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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律师“品行良好”的思考
多方面,如是否有治安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措施、是否因弄虚作假、欺诈等失信行为而追究法律责任、是否因涉及道德品行等违法行为被处罚等,内容应如实记录,确有证据证明实习人员有不良品行应增设相应的品行考察期,督促改正以提高律师执业人员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注释①参见《申请<<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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