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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止形态分类解析
因果关系。(四)非主犯能力论“除主犯外,共同犯罪很难分清主从时,其他共犯中止的有效性,应以行为人力所能及的范围为限。如果努力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行犯罪,但因能力有限而阻止无效的,仍可成立犯罪中止。”{2}因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导作用故不能成立犯罪中止,而从犯在犯罪过程中起<<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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