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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中止形态分类解析
依据我国的刑法理论,教唆犯成立犯罪中止是以被教唆人中止被教唆之犯罪行为为准。因此,教唆人要成立犯罪中止,主观上须自愿放弃继续教唆,客观上须采取积极措施彻底消除教唆行为对被教唆犯罪结果的作用和影响,防止教唆犯罪结果的发生。我们可分着手前与着手后两阶段界定教唆犯的中止。<<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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