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浅谈我国特留份制度的构建

制度的构建(一)特留份权利人的范围各国关于特留份权利主体的立法,一般都限定在近亲属范围内。例如,德国、日本等国规定权利主体为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瑞士和韩国规定权利主体除了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外,兄弟姐妹也享有特留份权利。可以看出,特留份的适权主体大多是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