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浅谈我国特留份制度的构建
法上的义务份制度,并对其进行了改进。德国法规定无论遗嘱人是否给法定继承人留有财产,权利人都只能提起补偿之诉不能提起使遗嘱全部归于无效的撤销之诉;而且对提起补偿之诉的权利主体的范围、特留份额进行明确的规定。由此,现代意义上的特留份制度基本形成。如德国民法典第2303条规定,<<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