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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
会纠纷解决机制中处于主导和核心地位,但这并不代表诉讼就可以解决或者适合解决所有的社会纠纷。法院不应包揽社会纠纷的解决,而应当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发挥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比如强化法院对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和监督,以保障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公正。(三)非诉讼纠纷<<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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