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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强制保险制度
多方面的,所以有观点认为应当对保险人的资格加以限定,明确投保的主体。可以仿效《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的做法,立法要求承运人投保强制责任险,具体的保险人则由那些具有实力的保险人或保赔协会担任。在海上航运实践中,经营者与船舶的所有者两者的身份一般是分开的,船舶所<<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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