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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的强制保险制度
投保手续、或交纳保险费或者履行续保手续,保险的效力在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依法当然发生。我国现行的铁路、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均属此类保险。这种类型的强制保险现在适用的范围愈来愈小,不具有普遍意义或者代表性。(二)经投保发生效力的强制保险法律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而与保险<<上一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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