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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诉讼中证据合法性的认定

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在电子商务诉讼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仅具有普通知识,对电子证据生成、传递、存储、显现等运行环节中出现的各种不合法因素缺乏起码的判断力。我国国家主管部门也没有对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使用的计算机程序和软件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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